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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幼儿园温馨提醒:多地疫情反扑,战疫仍在继续,疫情防控常态化致家长的一封信!

2022年04月14日 15:14:36 访问量:280 作者:顾晶
目前,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,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丝毫不可松懈。家长朋友们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落实个人防护措施,做好幼儿防护保健工作。

幼儿园温馨提示:
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不摸眼口鼻
保持社交距离、注意食品卫生
做好“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

请您和幼儿在来园、离园的路上佩戴好口罩,进入园区请主动配合园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,未佩戴口罩及未出示健康码的家长,一律不得进入园区!
感谢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园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!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,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.及时主动报备
 家长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回要及时报告。配合社区、学校积极上报在省内外市县的旅居史、停留状况。主动如实报告病情、旅居史、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,同时,务必自行隔离两周时间。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,隐瞒、谎报病情、旅居史、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,或者违反隔离、治疗相关规定,出入公共场所,参与人员聚集活动,故意传播疫情,危害公共安全,不如实报告情况的,一经查实,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近距离接触咳嗽、发热或类似流感症状者,要提高认识,及时报告,及时向社区和学校报告的同时,主动进行自我隔离。
自己及家人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要及时报告。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交叉感染,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,切不可讳疾忌医,贻误病情。拒绝接受检疫、强制隔离或者治疗,过失造成疫情传播,情节严重,危害公共安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提出的预防、控制措施的人员,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二.谨慎安排出行

    请广大家长朋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,谨慎安排出行,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,确需前往的,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及学校报备,并做好个人防护,返回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。
三.尽快接种疫苗
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,显著降低感染率、重症率和病死率。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与第一剂次接种间隔时间已到的家长朋友,尽快接种新冠疫苗。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家长朋友,请就近到接种点接种加强针次疫苗。
四.做好健康监测
 请广大家长朋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(诊室)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,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.防护要点需记牢
(1)科学佩戴口罩
切记: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,鼻夹要压实;口罩出现脏污、变形、损坏、异味时需及时更换,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;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,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。
(2)平时勤洗手
洗手时尽量用流动的水,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。手上无可见污染物时,可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20~30秒。
(3)遵守1米线
排队、付款、交谈、运动、参观时,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。
(4)注意咳嗽礼仪
咳嗽打喷嚏时,用纸巾捂住口鼻,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,注意纸巾不要乱丢。
(5)养成健康生活方式
加强身体锻炼,坚持作息规律, 保证睡眠充足,保持心态健康;健康饮食,戒烟限酒;有症状时,及时就医。
    各位家长朋友,疫情防控期间如实报告相关情况既是我们的责任,也是我们的义务!让我们携起手来,团结一心,共克时艰,为早日战胜疫情贡献出各自的一份力量!

    注意:不要上下或者内外反戴口罩,更不要戴口罩时露出口鼻。


编辑:教育网小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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